一、制定依据
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令)、《新疆和田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及《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学校办法”),结合医学技术学院教学资源实际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转入名额
医学检验技术(本科)专业:上限15名;
医学影像技术(专科)专业:上限10名。
三、申请对象与条件
(一)申请对象
新疆和田学院2025级普通本、专科学生。
(二)申请条件
1.可申请条件(需满足以下至少1项):
(1) 确有兴趣与专长,有充分证据证明转入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;
(2) 学习态度端正、遵纪守法、成绩全部合格,身体条件符合医学技术类专业要求;
(3) 就读原专业确有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学习(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(4) 因创业休学或应征入伍复学后,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(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。
2.不予受理情形(符合学校办法第六条任意1项的,直接驳回申请):
(1) 高考招生时跨文理科、艺体类与普通类申请的;
(2) 跨不同招生批次申请的;
(3) 按定向生、专升本等特定方式/类别录取的;
(4) 国家有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;
(5) 正在休学/保留学籍、受过纪律处分、应作退学处理的;
(6) 已转过专业、本/专科二年级以上、转学的;
(7) 跨本/专科学历层次申请的;
(8) 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。
四、组织机构
(一)转专业工作小组
组长:
张洲(医学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)
副组长:
荆振唐(医学技术学院院副院长,援疆)
布买热木·尔肯(医学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主任)
孙立东(医学技术学院学工办主任,分团委书记)
成员:
沈雪、艾比布拉·阿布都拉、吴庭辉、罗晓虎、古丽米热·安外尔、西尔艾力·艾克木、穆耶赛尔·艾则孜、任雪、李子沐(学生代表)
(二)职责分工
命题组:副院长牵头,教科办负责笔试题目命制、审核,签订保密协议;
考核组:由工作小组组长、副组长以及成员组成,不得少于7人(单数),负责笔试监考、面试评分;
监督组:党总支纪检委员及学生代表1名,全程监督考核、材料审核等环节;
协调组:教科办、学工办工作人员,负责材料接收、通知发布、流程衔接。
五、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
环节 | 时间 | 内容 | 负责部门 | 具体要求 |
学生提交申请 | 2026年2月28日之前 | 学生向原学院提交《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》及支撑材料 | 学生本人、原学院 | 材料需包含:①申请表;②成绩单(无不合格记录);③无违纪证明;④身份证/学生证复印件;⑤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(如特长证明、困难证明等) |
学院资格复核 | 2026年3月3日之前 | 核验教务处反馈名单的材料原件,确认考核资格 | 协调组 | 原件与提交材料不符的,取消考核资格 |
专业测试(笔试) | 2026年3月9日12:00-13:30 | 闭卷考试,考查专业基本素质、学习能力 | 考核组 | 地点:济民楼217实验室;严禁携带电子设备,违纪者按学校办法第十三条处理 |
专业测试(面试) | 2026年3月9日16:00-19:00 | 现场问答,考查转入专业基础知识、综合素养 | 考核组 | 地点:济民楼506会议室;全程录像存档,考生按抽签顺序参加,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 |
成绩汇总与排名 | 2026年3月10日 | 按“笔试60%+面试40%”计算总分,从高到低排序,60分以上为合格 | 协调组 | 总分相同的,依次比较笔试成绩、专业基础题得分 |
名单上报 | 2026年3月10日 | 将最终名单报教务处审批 | 工作小组 | 附考核材料、成绩表等材料 |
六、考核方式与内容
(一)笔试(满分100分,占比80%)
考试范围:思想政治(20分)、医学基础常识(40分)、语文(20分)、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(20分);
题型:单选题(40分)、多选题(20分)、简答题(40分);
要求:闭卷独立作答,作弊者取消转专业资格,并按学校规定处理。
(二)面试(满分100分,占比20%)
考核内容:专业认知(30分)、学习规划(20分)、沟通表达(30分)、职业素养(20分);
流程:个人陈述(2分钟)+评委提问(5分钟),超时扣5分;
要求:面试全程录像,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分,录像保存不少于1年。
七、学分认定与后续要求
(一)按学校办法第十七条执行:
(二)未修读的必修课必须补修;
(三)已修读同名课程:转入专业学分>原专业的需补修,按补修成绩记录;转入专业学分≤原专业的可免修,按转入专业学分+原成绩记录;
(四)已修读相近课程:由医学技术学院参照教学大纲审定是否免修,免修课程按转入专业学分+原成绩记录;
(五)多出的课程学分,审核后计入选修类学分。
八、纪律与监督
(一)考核过程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,违规者按学校办法第十三条处理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;
(二)学生提交材料需真实有效,造假者取消转专业资格,并按学校违纪规定处理;
(三)监督组全程监督,接受学生书面异议申请(需附证明材料)。
九、其他说明
(一)考核当天需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,缺一不可;
(二)高考分数线应高于转入专业当年录取分数;
(二)因不可抗力调整考核安排的,提前3个工作日另行通知;
(三)本方案未尽事宜,按《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》执行;
(四)本方案由医学技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新疆和田学院医学技术学院
2026年1月8日
来源:医学技术学院教科办、学工办 初审:沈雪、布买热木·尔肯 复审:克热木江·阿布都热合曼 终审:张洲